上帝做阮代代幫助

   ------ 林森路教會  趙聰賜董事

     每次聽到這首聖詩『上帝做阮代代幫助,亦是將來盼望』,從心裡非常感謝神!賜我祖先留給我們,最好的遺產就是:『基督的信仰』。

※ 1906年第一代祖先信主

在我們趙家已有六代基督徒。
早在 1900年代 曾祖母,因腳傷潰爛,在缺乏醫學常識下,亂找巫醫求治,不但沒改善,且日漸嚴重,有人介紹她,去彰化基督教醫院找蘭大衛醫師,當年盛傳洋人拿刀殺人(即 開刀),要我曾祖母去求助西醫,在病況也沒有好轉之下,勉強去彰基開刀治療,腳傷潰爛去除,而且也在醫院,從蘭醫師得了耶穌的福音,1906年曾祖母與兒子(我的祖父),母子兩人同時接受信仰,並在大肚長老教會,由林學恭牧師施洗歸主,成為我們趙家第一二代基督徒。

當年整村的親友反對,叫罵他們是背祖忘恩不孝,許多親人拒絕來往,趁他們主日去教會禮拜,將他們三餐僅吃的「醬瓜」全都偷走,且取笑說,你們信的耶穌會幫你找回,這是第一代信主基督徒,被欺壓與凌辱的苦難,很感謝神 ! 祖先沒有因被逼迫失望而退卻,反而主賜他們信心,更加堅強,後來我的祖母也在 1910年受洗,全家歸主。

羅馬書10:11 『經上說凡信他的、必不至於羞恥』。

※ 1912年奉獻土地建立教堂

日本統治時代,台灣人生活都很清苦,經濟條件不佳,僅以在自己土地上,種植地瓜蔬菜維生,在1912年,趙家祖先,竟然將唯一用來種植維生的土地,捐給大肚長老教會,建立教堂,許多親人都說;這家人信教,已到愚笨與瘋狂,無法理解。

感謝神從不虧待祂的子民。約過了半年後,日本政府,台中州大肚鄉公所地政官員,來向曾祖母通知,你祖先有遺留一塊約二分大的土地,怎到現在都沒人來繼承,要曾祖母趕快去辦理,感謝神!又賜給他一片可以維生的土地(就在大肚紙廠旁邊),如此的奇妙與恩典,任何人都無法相信。

詩篇 94:14說:『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、也不離棄他的產業』。

※ 1947年全家搬遷台中

家父 趙乾誠 也於 1918年 在大肚教會受洗歸主,1943年 呂春長牧師在大肚教會受封牧師任職 7年,期間父親熱心參與服事,成為很好朋友。1928~1946年間,家父生了我們六兄弟姊妹,家裡經濟僅靠種植,無法維生,上帝賜給家父智慧,當時日本時代父親開始與日本人做起生意,家庭經濟終獲改善,並於台中林森路買下一間日式宿舍,1947年全家遷居到台中,家父繼續經營事業,每個月仍持續兩次,回故鄉大肚教會主日禮拜,經歷數十年從不間斷。

1950年代,兄弟排行老二,考上台中一中,高中畢業,父母期盼將最聰明兒子,奉獻給神要他成為傳道人,如願考上台灣神學院,畢業後在台牧會數年,移居美國芝加哥,在當地芝城台語教會牧會,趙聰仁牧師,直到退休,完成父母心願。在家鄉尚有許多未信主親人,他們帶著羨慕的眼光,覺得信主的人比較聰明,上帝也特別恩待我們這一家,因此感動許多親人,使他們一起來追求信仰,認識神!。

詩篇25:12~13說

『誰敬畏耶和華、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,他必安然居住、他的後裔必承受地土』。

※ 門諾會林森路教會與我們家族的關係

1950年代柳原長老教會,有意在台中林森路附近植堂,正好買下一間日式宿舍,當時 高甘霖牧師,在附近設立育嬰所,收容很多孤兒,所內許多員工,很需要在附近,有一間禮拜堂來聚會,高牧師聽到此消息,請家父 趙乾誠幫忙,與柳原長老教會溝通,讓給門諾會在此設立教會,後來柳原教會同意,就將這間日式宿舍,讓給門諾會高甘霖牧師,就在此設立第一間門諾會,『林森路教會』。

1954年初高牧師買下此宿舍,內部尚有一些木製家具,為了怕遭小偷,每天吃完晚餐後,我就牽著祖父來到日式宿舍,祖父每晚獨自守夜工作,約有半年的時間,當年我小學四年級,祖父年 78歲。
房子修繕後,於 1954年 11月,林森路教會正式設立,啟用禮拜堂聚會,祖父 趙深也於隔年 1955過世,在林森路教會他是第一位舉行告別式的會友。

長兄趙聰生長老,1952年參加 MCC花蓮山地醫療團,與高甘霖牧師、薄柔蘭醫師同工,擔任門諾醫院檢驗師工作8年之久在花蓮,1955年在林森路教會舉行結婚典禮, 2015年舉行告別式禮拜,60年漫長的歲月,在同教會舉行婚、喪禮者,歷史上至今仍無先例,真是感謝  神的恩典。

※ 一人信主全家得救

內人 李秀華於 1964年來林森路教會附設托兒所上班,她未信主,開始參加青年團契,後來參加主日崇拜,隔年我們漸認識,有意談及婚姻,但最困擾與擔心的,內人在家排行老大,她們是深信民間宗教的大家族,父母 祖父母 弟妹 6人都未信主,連我的父母也都反對,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婚事。

經歷禱告,我請內人先帶她母親,到忠孝路長老教會參加聚會,當時在忠孝路長老會任職 呂春長牧師,於佈道方面很有恩賜,經歷兩年,終於 1966年我內人於林森路教會接受高甘霖牧師施洗,她母親 李廖瑞彩,也在忠孝路長老教會由 呂春長牧師施洗,弟妹也開始到教會主日學,我們於 1968年結婚,媒人就是 呂春長師母。

岳母是第一代基督徒,非常熱心追求真理參加聚會,唯岳父固執未信,但不反對她們去教會,家裡經營鞋廠外銷事業全家忙碌,1980~1995年代,台灣是世界鞋業王國, 神祝福他們事業,岳母一直熱愛音樂詩歌,為了要感謝上帝,給她的恩惠,就以『蒙恩女兒』名義,奉獻鋼琴給教會、神學院、機構、於台灣、澎湖各地需要的教會,總共有 24台,藉此表達她對上帝的讚美。

回首過往,我很感謝神,不論是林森路教會以及我的父母,願意接納未信主的人,進入教會工作與我的婚姻,因為如此,才能將福音傳入未信主的大家庭,而如今內人全家都已信主,何等的奇妙 感謝神 !。

使徒行傳16:31 『當信主耶穌、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』。

※ 至於我和我家 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 約書亞24:15

我是第四代基督徒,不是誇口,我承認有時也很軟弱,更應該謙卑,因為我們沒有經歷過,第一代信主的痛苦與羞辱,我們沒有為了信主,而有感人的活見證,神 就將救恩白白賜給我們,今天屬神的教會,不需要第幾代的信徒,乃是要我們立志,做個重生的基督徒,學習耶穌的榜樣,信仰生活為主做見證,將耶穌的救恩和愛分享出去,也唯有如此,才能對教會的宣教事工,有所幫助。

以上見證,願將一切的榮耀,都歸給愛我們的主!